近年来,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党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推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模式。把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充分发挥了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
一、把好前置绩效两道关,“指挥”财政资金用对位
(一)把好项目立项入库关
凡是新设立的政策和项目都要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对政策或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对评估结果确定为予以支持的政策和项目纳入项目库,作为年度预算编制储备项目;对评估结果确定为不予支持的政策和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编制预算时一律不予考虑,市财政局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金分配的低效、无效。
(二)把好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关
凡是申请预算的项目或政策都要有绩效目标,无绩效目标的不得编制预算,强化绩效刚性约束。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要求及本部门职能,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政策、方向、标准相适应。以定量表述为主,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来体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项目的投资额或资金量应与绩效目标相匹配,有效防止了绩效目标设置过低或过高而影响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全流程绩效监控,“指挥”财政资金用规范
(一)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制定包括财政内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市对县级转移支付等预警规则,精准监控预算单位是否违规划转财政资金、擅自改变资金预算用途、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违反现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提升大额资金项目监控精准度。同时,市财政局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监控目标,设定关键词预警,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构建全市动态监控“一张网”。
(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监控
定期采集项目绩效信息,动态掌握政策和项目进展,以及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和既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将监控结果与预算调整挂钩
通过“事中”监控,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绩效监控框架体系,使绩效信息体现横向可比性与纵向可追溯性特征,进而做到可比较、可检测、可评价、可报告,将绩效跟踪的结果与预算调整、优化管理相结合,作为当年预算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做好绩效评价,“指挥”财政资金用出实效
(一)建立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及时退出。对民生类项目,在确保投入、不压减的情况下,督促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对未实施的项目下一年度不再安排。
(二)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实质性应用
进一步明确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主体地位和责任。市财政局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为方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对预算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对预算绩效管理排名靠前的部门单位,给予奖励,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压减下一年度预算经费,督促预算部门真正把财政资金花好,花在“刀刃上”。
(三)以公开促规范,倒逼部门提升绩效水平
利用信息网络公开平台,将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每年度选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预算一起报送同级人大审查,部分重点项目报告随决算一起报送人大审查。积极探索部门自评、部门整体绩效信息向人大报送机制,逐步扩大报送绩效信息范围,使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建立绩效管理结果向部门反馈和通报的长效机制,通过及时反馈绩效管理发现的预算支出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单位整改,提升部门整体绩效。
(四)充分发挥绩效结果考核的激励作用
在完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综合评价机制的基础上,把预算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市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扩大预算绩效结果的影响力,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
记者 杨 飞 通讯员 温长才 魏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