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报网首页 |主页 > 菏泽日报 >
上一篇:黄河流域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单县举办 下一篇:开心即造福
单县严厉打击窃热盗暖违法行为
时间:2021-10-21 08:21 来源:网络

本报讯(通讯员 刘厚珉)天气转冷,城区供暖在即。近日,笔者从单县龙盛供热有限公司了解到,每年供暖期,私拉乱接暖气管线等窃热盗暖行为屡禁不止,不仅造成热资源大量流失,还严重“拉低”了附近居民的室内温度,成为影响供暖质量的原因之一。

一直以来,作为单县城区供暖的独一公司,单县龙盛供热有限公司对窃热者暂停供热,不接受其用热申请,并实施黑名单制度。截至目前,纳入该公司黑名单的用户有30多户。

为强化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杜绝私接、窃热现象的发生,维护合法用热方的权益,提高居民用热质量。每年城市供热期间,单县用热稽查组都对各小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违规用热现象进行核实查处、费用追缴,严厉打击窃热盗暖违法行为。

去年,龙盛供热有限公司稽查组再次检查城区某小区一住户的热力阀门时,发现被私自改装。稽查人员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户主对窃热行为拒不承认。公安机关当即对其室内暖气进行测温,对阀门状态和开关痕迹做了现场比对和取证。事实面前,其对窃热行为供认不讳,遂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据悉,有的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8个月不等。

单县龙盛供热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笔者,窃热盗暖行为是供热条例和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的。窃热行为包括私自打开锁闭阀,私自从供热单位的热网上开口截取热能,私自将蒸汽或采暖热水对外转供,私自排放采暖热水系统中的水,私自在采暖系统中安装换热装置;申请办理报停后,又私自开栓通热的均属于诈骗行为。窃取热能、热水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单位和个人有危害供热设施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日报|牡丹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