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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推行非现场环境监管
时间:2021-12-21 09:52 来源:网络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广存)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推行非现场监管,努力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

实行“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山东”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接到审批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杜绝企业重复提报材料现象。年内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16个,发放排污许可证6个,环境影响备案项目297个,排污许可备案项目73个。

实施在线监测。搭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在17个镇街配备71名环保专职网格员,利用手机APP巡查软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传,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时,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形成了过程可监控、全程可追溯、公众可监督的监管模式,实现了监管精准化的目标。

指导企业治污。根据发制品、医药、化工等涉气、涉水企业污染物特征采取不同治理措施,提升治污工艺,加强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督促企业通过“一企一管”将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目前,4家企业已完成“一企一管”调试,6家企业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管廊建设完成后,将极大提高环境监管效率。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通过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排污企业,锁定执法目标,深入现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和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使环境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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