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版刊登了《分手后,男友竟让我偿还40万元“恋爱经费”》一文,讲述了糖糖的心事。现撷取微信公众号精选留言如下: @驿路花香:即便是学生时代,十八岁后也已是成年人,要为自己做的事承担后果。当自己选择做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拿来主义者”时,就应该考虑是否合理,是否会以最坏的结局收场。一个女人,无论正值什么年龄阶段,都要做到自立、自爱,做任何人的“寄生虫”都是不可取的。只有你足够独立,才有转身就走的资格,而不是以青春之名存侥幸之心,去逃避本应自己承担的后果。 @蓝天白云:没有想要结婚,就不要接受男友的大额馈赠,谁挣钱都不容易。不太喜欢他,为何和他在一起? @一棵树:令人感叹,令人唏嘘!读到最后,脑海里冒出曾经遇见的一首小诗:纽扣第一颗就扣错了/可扣到最后一颗才发现/有些事一开始就是错的/可只有到最后才不得不承认/所有故事的开头/都已经写好了结局/许多事从一开始你就能预感到结局/而往后所有的折腾/只不过是为了拖延散场的时间。 @happyfish61:糖糖的青春被金钱和诱惑蒙蔽了双眼,在本该努力学习、提升自我的青春年华,选择了心安理得傍大款!每月两万元的生活费,对于生活原本不太富裕的女孩来说,怎么能消费得起?你的青春,是四十万元绝对买不到的,可在法律面前,百口难辩啊!全当是给自己的肤浅无知交学费了吧!女孩子,一定要自知、自尊、自重、自爱!糖糖,希望你能从中吸取教训,犯过的错,终究需要自己承担后果! @菏泽新志:细究起来,所谓的“渣男”一定有女人的责任:有能力的女人会把男人打造出魅力,没能力的女人只会让男人变得暴戾,而最可悲的是女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要想在一段婚恋中处于不败之地,就要不断保有个人的魅力,而魅力的存在需要不懈努力。坐享其成不是爱情,四十万元也不是牵绊,关键取决于你的态度。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心宽路远山东刘安:这位拜金女,貌似很委屈,其实是自作自受。她贪图享乐,不思进取,明明有能力,却甘于被包养。花人家的钱,总没有靠自己的努力获取回报长久。不要把青春靓丽作为资本,金丝鸟会有好下场吗?青春不会永驻,谁都抵挡不住岁月的无情!只有主动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养,才会保持持久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