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获悉,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不动产登记服务“好差评”制度,准确了解企业群众的感受和诉求,自觉接受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进而提升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不动产登记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引进“评价”机制正是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根据“好差评”制度的实施方案,评价体系的评价主体为: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评价对象为:在线上线下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窗口、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各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工作人员。
评价结果共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其中后两个等级为差评。在评价渠道上,实行线上线下、网上现场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将通过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和登记部门“监督查评”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现场评价是在服务窗口设置评价器,由办理登记的企业和群众自愿自主参与评价。网上评价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等网上渠道,完整采集、实时报送“好差评”数据和评价数据。综合点评是通过设立完善意见箱、投诉电话等各类评价和监督投诉设施,通过意见箱、全市不动产统一投诉电话“0530-5559192”和权籍测绘投诉电话“0530-5559192”“12345”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综合评价。
在评价结果上,“差评”将进行整改,收到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解决的,说明理由,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核实整改情况将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做好差评整改回访记录,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
同时,评价结果将进行追责奖惩,纳入绩效评价,根据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