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为继续加大对无房职工的政策支持,减少职工的住房消费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7月1日起,租赁我市城区(包括牡丹区、开发区、定陶区、高新区)商品住房的,当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0元;租赁我市县城商品住房的,当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0元。
记者 仝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