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17日 星期三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菏泽邮政网点开出首张国税普通发票
  本报讯 (记者 王浩)9月12日上午,郓城县邮政局综合营业厅开出第一张票面金额为2994元的《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并代收税款87.2元。这是我市首张由邮政公司代开的国税普通发票,也是国税部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打通普通发票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

  为有效解决纳税人“代开发票难”的问题,近日,山东省国税局与山东省邮政公司举行了合作办税签约仪式,试点推行邮政网点代开国税普通发票和代征税款业务,菏泽市为全省三个试点地区之一。为确保稳妥挺进,我市先期选择在东明、郓城、曹县城区和几个偏远乡镇共9个邮政营业网点进行试点。

  在试运行成功的基础上,我市将在全市具备代开发票条件的154个邮政网点全面推行国税代开普通发票业务。

  据有关人士介绍,邮政部门代开普通发票的业务范围为:代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单张发票开具限额为500至10万元,并且只对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的对象代开。其他情况仍需到业务发生地国税办税服务厅代开,如代开属于免税范围以及达不到增值税按次征收起征点(500元/次)的普通发票、代开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非正常户代开、已办理税务登记临时取得超出领用发票使用范围或限额的业务收入代开、外县区局来本辖区临时经营代开、正在申请或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代开、非本县区经营业务代开、非国税部门征管范围代开等。

  自即日起,凡是符合邮政代开服务范围的,可以持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购销(或服务)合同协议或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直接到试点的邮政网点申请代开。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时政新闻
   第03版:富民周刊
   第04版:教育·广告
   第05版:文化娱乐·广告
   第06版:楼市·广告
   第07版:时事新闻
   第08版:民生·广告
市委党校2014年秋季开学典礼举行
相邻两宿舍 走出两个省运会冠军
第三届中国菏泽艺术节组委会成员调度会召开
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在济宁开幕
省运会会歌作者的音乐梦在菏泽起航
切实做好各项接待服务工作
农行菏泽分行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活动
连日阴雨 血库告急 病人盼望救命血
菏泽邮政网点开出首张国税普通发票
九女集镇人大代表当好环境整治义务监督员
辣椒价格遭“腰斩” 椒农丰收却发愁
践行新时期菏泽精神必须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