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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河长”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通讯员 郜玉华 黄晓薇 王博)笔者从牡丹区环保部门获悉,该区已设立区级河长12名、镇级河长137名、村级河长618名,配备河管员618名,767名河湖长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形成了区、镇街、村“三级河长”体系,建立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去年以来,牡丹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设立由24个区直成员单位组成的区级河长制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总河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长任副总河长,11位县级政府领导干部为区级河长。镇村两级均设立以党政一把手、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总河长的相应组织体系,建立起区、镇街、村三级河长体系,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截至目前,该区列入区级河长制管理的40条河湖,共设立区、镇街、村三级河长767名。

  同时,牡丹区进一步健全环保工作责任制。修定完善了《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制度,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审判、检察机关的环保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了环保责任分工,把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列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保格局。

  完善区、乡、村三级环境监管体系是牡丹区加强环保的又一举措。该区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活动,将污染源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聘任126名专职环保网格员,将每处污染源都责任落实到人,实现环境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责任化。同时,牡丹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出台《牡丹区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及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机制》《牡丹区环境保护约谈办法》等长效监管机制,修订了标准更严格的《牡丹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严肃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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