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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获“省级文明区”
  本报讯(通讯员 高婷婷)笔者从2月2日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获悉,我市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牡丹区荣获“省级文明县(市、区)”称号。

  牡丹区作为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主战场,持续深入开展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该区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创城推进会议,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划分创城工作网格,确定了20名县级领导为包联领导,94个区直部门为包联部门,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坚持每周六集中督导不放松,不断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坚持奖先罚后,累计发放奖金365万元,各级各部门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公益宣传覆盖率在95%以上,面积10余万平方米,在群众休闲广场等处增设创城宣传展板、造型雕塑等2万多处,编印各类创城宣传册30万余册。同时,广泛开展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动用大型机械7600辆次,清理垃圾25万立方,清理小广告25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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