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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建成百姓门口的“矛盾终点站”
——菏泽法院系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纪实
  “现在,我和老葛还是好哥俩!”8月28日,郓城县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安庄村村民张国栋说。

  不久前,张国栋因为借贷纠纷与老同学葛东军对簿公堂。双桥人民法庭庭长端木德涛来回奔波,几经调解,双方冰释前嫌。

  2010年至今,菏泽法院各人民法庭,共审理案件6.4万余起,调撤率达到90%,充分发挥了“矛盾终点站”的作用。

  建设,从便民出发

  8月28日,巨野法院龙堌人民法庭办公楼庄严肃穆。步入办公楼,当事人接待室、立案室、合议室、调解室、陪审员室、法警值班室、法律文书文印室等一应俱全。

  9时30分,审判厅内,一声清脆的槌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开始开庭审理。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举证、质证……伴随着书记员的敲击键盘声,三台显示器将庭审记录完全地展示给当事人和旁听席上的群众。与此同时,30公里外,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法院长王思华在办公室通过政务网站观看了该案庭审现场。

  龙堌人民法庭是菏泽法院强化人民法庭设施建设的一缩影。

  “创新便民利民机制,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优势,一直是菏泽法院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玮说,2010年以来,全市先后投资5705万元对28个法庭进行了改建,对14个法庭易地新建。加强法庭安全保障,一个法庭至少配备一名法警,购置了安检门、手持安检器等装备。在具备条件的11处法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所有法庭统一了外观标识和法庭指示路牌,树立了法庭庄重、规范、文明的新形象。

  人民法庭基础设施的完善,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

  “摊上官司本来就是烦心的事,再东跑西颠就更让人心焦。现在好了,法庭替咱考虑得很周全。”有过多次打官司经历的曹县青堌集镇苏集村村民仵峰说,青堌集离县城有50公里,原来立案要到县法院。一起诉讼从立案、判决到执行,当事人要往返几趟。如今,在人民法庭就可远程立案,利用触摸屏可进行案件查询,诸如复印材料、查找法律资料等也根本不用出法庭的门。

  公信,以公开提升

  7月6日,巨野县柳林镇柳林村村民杜中原驾驶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拦着车辆不让走,混凝土一旦凝固将会损失严重。“先让车把混凝土拉走,如果有事到法庭找我。”柳林人民法庭副庭长马章运赶过来,一席话让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

  事后,老马告诉笔者:“双方都信任咱是一个方面,关键还是人民法庭的公信力高。”

  人民法庭的公信力在提高,一项数据最有说服力:2013年,全市人民法庭审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到97.2%,自动履行率76.6%。

  “公信来自于公开。”市中级法院王玮院长说,近两年,菏泽中院要求人民法庭以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公开满足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目前,菏泽全市已建成科技法庭40个,安装了高清摄像机,达到了开庭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的要求。所有法庭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依法应当公开的全部上网。

  中级法院指定一名副院长通过政务网站,每周随机查看人民法庭案件庭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基层院院长。对社会关注的案件,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录播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目前已经对6件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26处法庭开通了自己的微博或微信,通过新媒体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沟通民意,引导舆情。

  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人民法庭每半年至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在当地有影响案件庭审一次。巨野法院龙堌法庭、曹县法院青堌集、普连集法庭等还建设法制文化基地,举办法庭开放日,邀请学生、农民等参观,接受法制教育。据统计,仅2013年,全市就有891名各界代表和群众走进人民法庭旁听。(下转第7版)  (上接第1版)

  司法公信力,实质反映的是司法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信任与互相评价,除了受司法自身因素的影响外,必然还受到外在的公众认知的影响。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人民法庭大门敞开,群众心头曾经的神秘感消失了,理解和信任增多了。“原来我对‘案件进了法院的门,原告被告都托人’半信半疑。现在,我不信了。”康庄社区居民康思安参加完牡丹区法院牡丹人民法庭的旁听后深有感触地说。

  质效,用规范保证

  2013年,曹县法院出台一项规定:“凡人民法庭普通程序案件,不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必须由院长签字同意。”

  曹县法院的做法被菏泽市中院作为对人民法庭的一项管理规范推广,全市法庭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到94.3%。

  “人民法庭最贴近百姓和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法庭案件的审判质效。”市中级法院王玮院长说。

  从2010年起,全市法院逐年开展了管理年、文化建设年、职业道德建设年和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教育基层一线法官以深厚的感情与当事人打交道;中院编辑出版了《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概论》一书,人手一本,并组织编写人员到基层巡回讲解,有效规范了法庭人员的司法行为。

  市中院要求人民法庭着重强调“四个提高”,即把提高调撤率、提高服判息诉率、提高当庭履行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作为法庭审判工作的任务目标。建立了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和庭长审核把关制度,严格把好案件审查、送达、开庭、文书制作、结案评查五个环节,杜绝案件久拖不结和违法办案等问题。将法定审限的三分之二作为院内审限,到期督办,避免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针对法庭审判工作中的问题,中院及时发布指导案例10件,会议纪要1个,汇编了《民商事办案参考》。

  同时,他们建立双向约谈机制,当事人不服人民法庭审结的一审民商事案件,递交上诉状的,法庭庭长与承办人必须针对上诉理由写出结案报告,分析上诉理由成立与否,而后约谈上诉人,针对上诉理由进行判后答疑。该机制的实施两年以来,当事人撤回上诉和明确表示不再上诉的案件达208件,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基层法院自动提起再审案件5件。凡二审发现一审判决存在法律适用、审判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问题的,中院分管院长及时约谈法庭案件承办人、文书签发的人民法庭庭长和分管院长,到中院说明情况,据统计,共计约谈34人次。

  记者 武占民 常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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