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高技术处处长费翔在25日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主要分为自用(个人或单位)和公用两大类。北京市将于近期发布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充电条件确认、技术规范、电价、设施建设和用电报装流程。
费翔说,自用充电设施将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由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组织管理”,包括组织使用者进行充电条件确认、设施建设等,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缓解新能源汽车使用者的“里程焦虑”问题,北京市将在中心城区打造服务半径平均为5公里的充电圈,逐步建成公用领域充电设施网络服务体系。与自用充电桩主要采取交流慢充不同,公用充电桩主要采用直流快充模式,半小时充电就能支撑普通新能源汽车续航1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