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保健食品 “四非”行为,其中包括: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生产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
通过检查督查,该县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各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内销售的保健食品违法宣传情况已不同程度得到遏制,为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