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发展赢“满意”
该院面临新形势,遵循司法规律,拓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在各大企业设立法律指导小组,对涉及项目建设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走访、调研、调查、法律讲座等形式,采取提前介入、诉调对接、灵活保全等措施,依法鼓励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帮助企业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郓城县某木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所欠银行贷款、民间借款无力偿还,几十名农民工和多家债权人起诉至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意见,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问题。
近年来,该院先后依法稳妥审理了县粮食、供销系统等破产案件76件,破产金额达3.83亿元,安置破产企业职工7832人,实现再就业4190人,没有因处置不当引起群众上访事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多举措保质保量办案
该院在法理范围内,坚持以情为先,以情化解矛盾,采取多角度、多方法和多渠道,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年来,该院共审结民事案件7510件,调解撤诉5972件。该院在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12年度审判质效综合考评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信访人刘某的丈夫李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为五级伤残,郓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建筑公司负次要责任。围绕损害赔偿,双方当事人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刘某多次上访。在案件审理中,院领导及经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与双方进行沟通,终于取得信访人的信任和理解,一起上访两年的信访老案得到圆满化解。
强化以人为本司法
该院切实树立群众观念,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让当事人切实感到司法温暖。法院电子显示屏、文化展板、诉讼指南、审务公开专栏等简明醒目,一目了然,使当事人和群众很容易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和办案程序。多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两个“四个一”原则,做到“接待一定要周到,风险一定要告知,困难一定要帮助,疑惑一定要解除”,争取让当事人“少等一分钟,少跑一趟腿,少误一点工,少费一点心”,使当事人从办案人员的言行中感受到尊重和温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