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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被授予“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称号
  本报讯 近日,在全省2005-2007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中,单县等12个县 (市)被省政府授予 “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称号。“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强调了生态环境、资源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综合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

  近年来,单县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载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据悉,根据全省2005-2007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继续保留青岛等6个设区城市和章丘等8个县级市“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称号;授予济南等7个设区城市和单县等12个县 (市)“山东省适宜 人 居 环 境 奖(2005-2007年)”称号。单县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刘厚珉 王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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