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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这些条件可以摘下口罩
  为科学精准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16日印发《低风险地区社会公众口罩使用指南》,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有关要求,提出7种情形之下,公众非必须佩戴口罩。

  这7种情形具体为:

  1.个人独处、开车时;2.独自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3.居家家庭成员中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4.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特殊行业、岗位除外);5.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人员开会时,参会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 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6.空旷地区户外锻炼,且无人员聚集时;7.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指南》同时还强调,以下13种情形仍然需要佩戴口罩:

  1.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2.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探望病人;3.与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接触;4.前往机场、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口密集场所;5.通风不良或密闭工作场所;6.医疗机构、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场所工作人员;7.从事与疫情相关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员;8.实验室从事病原检测人员;9.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10.前往通风不良的商场、超市购物,前往银行办理业务;11.前往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理发店、美容院、宾馆等公共场所;12.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13.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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