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实行政府特许经营,菏泽城区到单县的城际公交由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独立经营公司负责。对公交运营公司的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以及公交企业承担的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由市级财政负责落实。
公交实行低票价惠民政策,实行政府定价,上车3元。使用节能环保的新能源公交车型,减少能源消耗,推进节能减排,发展“绿色公交”,逐步提高城乡客运车辆档次。公交营运线路按“五定四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调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规范运行。
(据《菏泽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