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陆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hezerd.gov.cn)“立法工作”栏目,下载《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并将意见反馈至:
(一)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1号珍珠泉院内;邮编:250011;电话:0531-86082452;传真:0531- 86082452 ,86098762;邮箱:fagongwei@126.com。
(二)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菏泽市曹州路701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274000;电话:0530-5330990;邮箱:hzrdfzw@163.com,并请注明“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
特此公告。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