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环境执法大队通过日常检查,12369及信访举报,与监测、建管、污控、农村生态、固废、核与辐射等部门移送信息、隐患排查、督查与稽查、“双随机”检查等渠道发现环境突出问题,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升监管人员执法综合能力。
牡丹区环保局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间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工作日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交叉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现有执法装备作用,提升现场执法水平。并突出整治好“三个重点”,对危险废物、2015年以来的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充分利用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强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等手段的使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震慑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