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23日 星期二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岳程办事处:修公约 推自治
  本报讯(通讯员 曾军芳 焦广舟 记者 刘兰英)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市开发区岳程办事处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引导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动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

  修改居民公约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和严格规范的程序。为了充分体现民意,将修订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该处对全处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修订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到各社区了解情况, 与部分社区计生协成员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修订完善居民公约的建议和意见。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宣传,要求各社区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召开居民大会或代表会,对制订初稿进行讨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交由卫计办审核修改后,形成正式稿,申请居民大会表决通过后,发放到每户群众手中,并根据新制订的居民公约内容,与每户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

  在修订过程中,该处结合市、区指导意见,制定了岳程办事处计划生育居民公约范本,并指导各社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修订,杜绝照抄照搬现象。在修订内容上, 突出宣传教育、男女平等、打击“两非”,突出对生育过程、生育行为、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更突出奖励和违约责任的约定,对原先《居民公约》中的过时的、不合实际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予以去掉。始终做到制约群众与奖励措施相结合,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充分体现居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各社区在居民公约修订后,在依法管理、倡导移风易俗、实施利益导向、促进男女平等、实行责任追究等方面,以约定的形式确保居民群众在“子女上学、农村合作医疗、养老扶助”等方面应享受的权利和政策奖励以及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实行生殖健康查体、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等方面的义务,并把遵守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作为“好媳妇”、“好婆婆”、“星级文明家庭”评选以及村庄搬迁优先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从而提高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时政新闻
   第03版:综合新闻
   第04版:新闻·教育
   第05版:文学副刊
   第06版:楼市家居·广告
   第07版:时事新闻
   第08版:民生·广告
企业发展要全面提升创新能力
成武县工业企业发展有后劲
郭屯镇多措并举制止“婚丧嫁娶”歪风
鄄城三百五十个“扶贫车间”惠及四万余人
图片新闻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岳程办事处:修公约 推自治
制约农机化发展的因素与对策
“我们要给舒欣物业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