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居民公约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和严格规范的程序。为了充分体现民意,将修订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该处对全处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修订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到各社区了解情况, 与部分社区计生协成员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修订完善居民公约的建议和意见。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宣传,要求各社区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召开居民大会或代表会,对制订初稿进行讨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交由卫计办审核修改后,形成正式稿,申请居民大会表决通过后,发放到每户群众手中,并根据新制订的居民公约内容,与每户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
在修订过程中,该处结合市、区指导意见,制定了岳程办事处计划生育居民公约范本,并指导各社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修订,杜绝照抄照搬现象。在修订内容上, 突出宣传教育、男女平等、打击“两非”,突出对生育过程、生育行为、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更突出奖励和违约责任的约定,对原先《居民公约》中的过时的、不合实际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予以去掉。始终做到制约群众与奖励措施相结合,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充分体现居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各社区在居民公约修订后,在依法管理、倡导移风易俗、实施利益导向、促进男女平等、实行责任追究等方面,以约定的形式确保居民群众在“子女上学、农村合作医疗、养老扶助”等方面应享受的权利和政策奖励以及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实行生殖健康查体、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等方面的义务,并把遵守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作为“好媳妇”、“好婆婆”、“星级文明家庭”评选以及村庄搬迁优先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从而提高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