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育三胎的六种情形为:一是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是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是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是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是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是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记者 阎世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