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群众多数存在“信访不信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习惯去市、县信访部门上访,不到镇里反映问题,有些信访信件和信访事项转来转去,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群众对此意见较大。针对这一现象,该镇坚持接访和交办制度,按照领导分工安排了信访接访日程,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依程序在镇信访办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转交各单位,并跟踪督促限期办结,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疑难问题,成立专门工作队伍,专案办理,限期解决,确保“案结事了”。建立维稳信访责任追究及考评办法,把维稳信访工作作为干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性定量考核,其工作实绩直接与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镇考核办定期督导考核各管区、各村、各单位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每周一排名,并将考评结果张榜公布,确保信访调处责任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