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上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2月8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16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账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8日16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9时至2014年12月10日16时,挂牌出让地点为: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东方红大街西路999号,牡丹区委西侧便民服务大厅二楼)。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9时。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有关资料。
(2)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除提交竞买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者,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本次公告中宗地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规划条件为准。
(三)2014-25号宗地与2014-26号宗地统一规划、统一出让。
(四)2014-26号宗地报名时除了交纳37022万元保证金外,还需交纳1亿元的地上建筑物补偿款。
(五)保证金交存账户: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账号:207822196692)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所参与竞买的宗地编号;
(六)两宗地具体竞买事项和其他未尽事宜详《竞买须知》。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659号
联系人:秦廷义 马剑克 王瑾 刘公卿
联系电话:0530-7386661 7386667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