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赵某和往常一样步行上班,到单位后想用手机打电话,却发现手机不见了,想了想在路上自己也没有掏过手机,手机可能是丢了。赵某给家人打电话,又害怕家人责备自己,便跟家人说手机被人抢了。家人听说白天上班被人抢劫,非常气愤,便让赵某赶紧去报警。一看家人的反应,不报案难圆自己说的谎,赵某索性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报案。
当日晚,赵某和家人来到开发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报案,称其当天中午上班途中,手机被两名骑乘摩托车的男子抢走。由于赵某对案发过程描述得比较细致,民警信以为真,遂立即展开调查。可民警调取该时间段内“案发地”附近所有监控录像后,并未发现有抢夺案件发生。民警到 “案发地”附近走访,居民反映未见有人被抢。民警再次传唤赵某,赵某承认了自己谎报警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