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15时许,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南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伙人在南城办事处黄口南地砍伐社区居民种植的石榴树时,被守在附近的群众当场抓获一名中年男子。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将该中年男子(陈某、男、43岁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押回派出所突审。得知,陈某系南城办事处程庄传销窝点的主要成员之一。陈某如实交代了其受宋某(男、23岁、河北沙河县人,传销团伙主任),伙同杨某(男,27岁,陕西省咸阳市乾县人)、张某(男,18岁,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等人三次携带斧头砍伐石榴树 (用来烧锅做饭,共计50余棵,价值10000余元)的作案经过。
3月20日11时许,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长江路成阳小区门口时,发现有数名外地男子正在拉扯一名男青年(刘某),见到警车后便四下逃窜。巡逻民警立即下车追赶,并当场抓获一名中年男子 (张某,男,49岁,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经审查,张某如实供述了其伙同他人采取看管、恐吓、没收手机等方式,将刘某非法拘禁在南城柴庄一民房内近二十日的事实经过。
目前,陈某、宋某等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