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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皇宫”再次被定性违法建筑
  新华社深圳3月3日电 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2日在深圳市政府在线发布消息称:“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收回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擅自发放的“养殖登记证”。这意味着“海上皇宫”再一次被定性为违法建筑。

  该通报说,近日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位于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的海上构筑物(即“海上皇宫”),经省、市海洋部门和龙岗区政府核查,认定不符合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渔业法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海域。

  通报表示,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于3月1日收回了其擅自发放给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菁丽的“养殖登记证”。目前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正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进展情况,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海上皇宫”建于2003年,由于非法侵占海域修建豪华私人娱乐场所而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尽管如此,“海上皇宫”却在执法部门眼皮底下越建越大。直到2010年1月,在媒体的监督下,广东省海洋局成立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海上皇宫”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10年5月,法院判决要求“海上皇宫”拆解,恢复海域原状。

  然而,今年2月,“海上皇宫”再次获得合法经营许可。所谓的“改正”,就是被分拆为两个部分,主体建筑和防波堤被拖到原来的位置附近,游泳池和跑马场部分被拖到靠近码头的地方,两者相距三四百米。让人震惊的是,主体建筑南面新建了100平方米左右的水产养殖网箱,凭借这个网箱获得了龙岗区农林渔业局颁发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海域面积2980平方米的“海上皇宫”以“垂钓”之名再次亮相。

  如今,相关部门对“海上皇宫”违法行为“再查处”决定已公布;同时,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3日也发表声明表示,尊重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但是,对“海上皇宫”违法行为的查处会不会再次“流产”?违法发放“养殖证”和“垂钓证”的相关责任人有没有受到严肃处理?“新华视点”记者将继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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