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12日 星期六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A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环保企业”评选活动
  本报讯(记者刘茂锋)为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参与“绿色菏泽”建设,我市近日在全市开展“绿色家庭”和“绿色环保企业”评选活动。本次评选将评出3~10户“绿色家庭”、5~10家“绿色环保企业”,并进行通报表彰。

  参评“绿色家庭”的基本条件是,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日常生活习惯,家庭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和谐,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环保理念,树立良好的环保生活榜样,其先进事迹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参评“绿色环保企业”的基本条件是,认真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资源利用合理,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使用清洁能源,污染监控与管理到位。同时,环保部门将对获评“绿色环保企业”称号的单位,每3年复查一次,其间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停产破产、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绿色环保企业”称号。

  自今年起,菏泽市“绿色家庭”、“绿色环保企业”创建活动将每年开展一次。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A01版:要闻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时事新闻
   第A04版:广告
东明县三措并举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我市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环保企业”评选活动
成武县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会战扎实开展
低碳建筑领跑未来
巨野“拥军车队”服务驻地官兵
杜堂:农民不种大蒜却发了大蒜财
省检查组来菏检查指导黄河防汛工作
全市高校武装工作会议召开
我市召开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会议
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