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定陶区检察院联合扶贫等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对因案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帮助贫困当事人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定陶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及走访帮扶村贫困户时,主动树牢司法人文关怀工作理念,对经过认真筛查发现的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定陶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名刑事案件受害人或亲属,主动沟通联系,将有关国家司法救助的规定与党和政府的惠民扶贫政策等宣传到位,一方面引导救助对象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另一方面及时受理了他们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办案程序,依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决定分别给予他们3万元至5万元不等,共计1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