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们无理由长期旷工,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决定解除与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现通过登报公示的方式进行送达,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菏泽销售分公司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