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5时50分许,佃户屯中队组织警力在南外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过程中,220国道东向西方向突然停下一辆白色轿车,副驾驶上的人员跑来求助称,车内有人因在家中使用电锯操作失误将脚趾锯断,急需到医院接受治疗,希望民警提供帮助。
病情就是命令,情况十分紧急,如果稍有耽搁,伤者就会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接到其求助后带班中队长李春峰、彭志国立即安排辅警迅速行动,一人接过驾驶人所开车辆,其他人员驾驶警车,打开警灯拉响警报,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从接到伤者求助到送至医院仅用了不到15分钟,为患者赢得宝贵的治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