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调查研究,打牢延伸试点工作基础。在县监委挂牌运行后,该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超前谋划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试点。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省纪委《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组织6个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查看工作资料等形式,针对27个乡镇(街道)纪检干部队伍现状、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和监察的重点、范围等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掌握了基层纪检工作的第一手资料。
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延伸试点组织保障。在机构设置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该县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深度融合,在县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人员配备上,根据乡镇(街道)所辖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实际情况,经县委研究并报市纪委监委批准,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按至少3至5名公务员身份人员进行配备。同时要求原来在纪检工作岗位上的专兼职人员继续从事纪检工作,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该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成立9个考察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推荐考察,严格按组织程序任命了主任、副主任及监察员。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中,该县充实监察干部40名,公务员身份监察干部达到105名,全县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总人数达到134名;调配专门办公室66间,各项工作装备、办公设施和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强化监督职责,凸显延伸试点工作成效。在执纪办案工作中,该县派出监察室积极更新执纪审查理念和业务知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党纪特点,发挥监察职能,体现纪法分开、纪法衔接,自觉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在严肃执纪中体现教育关爱,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防止“好同志”成为“阶下囚”,积极实现法纪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既让被审查调查人深刻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又对其他党员起到了积极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法纪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