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担当,改革奋进,激浊扬清,正风肃纪,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即日起,本报刊发系列报道《正风肃纪反腐2018》,回顾一年来我市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实足迹。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920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达到了91.3%,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有效防止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现象的发生。
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提升监督效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未病先治,纪律建设凸显新成效
“上医治未病,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才能防止出现‘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才是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爱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光忠指出。
市纪委监委积极用好“四种形态”,抓苗头、抓倾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坚持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专项治理、述责述廉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常态监督。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摸排,全面推进市县管理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动态更新。采取专题辅导、以案示纪、知识测验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效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纠治四风,作风建设焕发新气象
曹县青菏街道办事处对图斑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图斑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造成不良影响。青菏街道办事处国土工作负责人王某坡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高某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某,副书记、主任李某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推进纠治“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将查纠触角向易发多发问题聚焦,向高危部门和关键环节倾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在重要时间节点,成立市县察访组220个,明察暗访机关、企业等单位2231处,检查酒店、农家乐、私人会所、旅游景点等场所2630处,发现问题线索327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2018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0起,处理391人,党纪政务处分303人。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整治等专项治理,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6起,处理347人,先后下发60期通报,对181起27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靶向治疗,重点监督获得新成效
“原来觉得全区贫困户这么多,工作中即使有点小错误也很难被发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才明白违纪必究的道理。我一定以此为戒,警钟长鸣。”受到处分后,牡丹区安兴镇孔楼行政村支部委员、会计李某瑞懊悔地说。
李某瑞因在贫困户清查中工作拖沓、消极应付,导致3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未能及时清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通报曝光。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监督执纪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进行“靶向治疗”,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对扶贫工作中敷衍应付、懒政怠政、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严查重处,并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8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01起,处理1926人,党纪政务处分1576人,移送司法机关94人。
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取得新战果
2018年,公安机关打掉了牡丹区西城辖区以吴某伟为首的重大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破获刑事案件15起。吴某伟背后的“关系网”及其“保护伞”,也正陆续受到纪法的严惩,广大人民群众纷纷加油点赞、拍手称快。
市纪委监委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工作专班,每周定期调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强化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追责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对重点案件,进行直查,如对牡丹区吴某伟、巨野县唐某立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市纪委监委进行了直查彻查。对敏感案件,采取异地交叉办案,最大限度地排除干扰,如对朱某普、鹿某君等黑恶势力腐败“保护伞”案件,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指定管辖。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21起、涉案463人,查实处结105起,处理172人,其中,“保护伞”问题52起,处理102人,对“工作推动不力”的8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对6起11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通报曝光。 记者 张 啸 通讯员 孙 杰 徐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