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郓城县公安局陈坡派出所获悉,辖区村民王某家中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行动,发现王某家中停放有两辆电动三轮车,车上均装满烟花爆竹,共计60余箱。通过调查,王某未取得烟花爆竹储存买卖许可证,伙同其女婿杨某在附近村庄运输售卖烟花爆竹。
据违法嫌疑人王某、杨某交代,父婿二人准备在年底时入乡串户销售此批烟花爆竹,没想到警方迅速出手,让他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杨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目前,该批非法烟花爆竹已被安全转移。
据悉,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郓城县公安局从1月中旬起至3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打击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9起、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行政拘留8人,行政罚款1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20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