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范围内闲置厂房、仓库和场地的管理,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曹县开展了闲置厂房、仓库环境监管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划分六个片区,由六个环境监察中队分别牵头,乡镇环保所配合。一是加强对闲置厂房、仓库和场地的巡查、检查。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巡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对疑似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非法存放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二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追责力度。县公安局、环保局加强环保执法联动,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坚决打击疑似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非法存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履职不力而造成辖区内发生疑似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非法存放等环境违法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强化对闲置厂房、仓库和场地的内部管理。要求各乡镇、办事处督促企业法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闲置厂房、仓库和场地的管理。对于确需对外出租、用于货物临时存放的,由企业凭双方租赁合同到所在地乡镇政府、办事处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出租。租赁期间,企业要明确专人看管,严格检查进出货物。严禁超出租赁合同以外、特别是疑似危险废物的堆存。目前,已完成21个乡镇办事处106处废物旧厂房清查,分别建立了工作台账,该专项检查正在进一步行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