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乡镇、县直部门巡察及“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再分析、再研究、再核实,及时分类处理,建立线索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县扶贫办、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动,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与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灵活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扶贫领域重点职能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
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中之重,对在精准脱贫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扶贫项目建设缓慢的,以及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侵占截留、虚报冒领扶贫物资和资金的,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