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根据服务质量从低级到高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据了解,一星级服务等级未配电梯的价格为0.25(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为0.7(元/平方米·月);二星级服务等级未配电梯的价格为0.4(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为0.9(元/平方米·月);三星级服务等级未配电梯的价格为0.6(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为1.1(元/平方米·月);四星级服务等级未配电梯的价格为0.8(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价格为1.3(元/平方米·月);五星级服务等级未配电梯的价格为1(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为1.6(元/平方米·月)。
据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的星级是按规定评定的,如果市民对所在小区的星级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30-5695151反映情况。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对应的收费标准与以往相同。对于进入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未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外来车辆,临时停放超过2小时的按照每车位每小时1元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每天每车最高不得超过10元。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地的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在车位场地使用费中支出。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谓前期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是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执行标准,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将按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的物业费用收取标准执行。如果市民遇到收费不合理的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