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优先。凡老年人来咨询,优先安排法律援助人员解答咨询;对文化水平不高、视力不好、思维不清、表达不畅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人员代为填写咨询登记表。
条件优待。开辟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快车道”,对身患重病、孤寡老人和70岁以上老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快速服务,在法律援助范围上适度放宽政策,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优质。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好的法律援助人员承办;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尊重老年人既要保护自身权益、又想维护家庭和睦的意愿,尽力采取非讼调解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促使老年人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近两年来,全区共办理涉及老年人赡养、婚姻、房屋纠纷等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12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