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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维护老年人权益
  本报讯 (通讯员 何牡区 记者 刘洋)牡丹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全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把老年人满意作为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窗口设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老年人,坚持老年人法律援助“三优”制度,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接待优先。凡老年人来咨询,优先安排法律援助人员解答咨询;对文化水平不高、视力不好、思维不清、表达不畅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人员代为填写咨询登记表。

  条件优待。开辟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快车道”,对身患重病、孤寡老人和70岁以上老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快速服务,在法律援助范围上适度放宽政策,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优质。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好的法律援助人员承办;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尊重老年人既要保护自身权益、又想维护家庭和睦的意愿,尽力采取非讼调解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促使老年人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近两年来,全区共办理涉及老年人赡养、婚姻、房屋纠纷等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12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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