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孙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我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此非常重视,并立刻对孙先生的借换车记录进行了认真查询。通过公共自行车管理平台的查询结果显示,在2014年10月4日当天,孙先生分别在上午11时10分在图书大厦站点借车,下午14时28分还车到该站点,下午16时18分又在市物价局站点借车,19时48分在天香公园还车。两次借车时间都超过了3个小时,按照第一个小时不收费,第二个小时收一元,第三个小时收两元,第四个小时收三元的费用计算,分别扣除了6元钱。
据工作人员介绍,每过两、三个小时,公共自行车每个站点都会有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没有还好的车辆,服务中心会及时联系借车用户,可以排除是因为没有还好车辆造成的超时扣费。由于此事已经过去了两年时间,站点的视频监控早已经覆盖,无从查询,但管理平台上却清楚地显示孙先生两次借车超时的记录。记者及时把查询信息反馈给了孙先生。孙先生表示,因为时隔时间较长已经记不清楚了。
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提醒市民,在租借公共自行车时,可以根据自己的行程远近估算一下骑行时间,如果骑行较远的情况下要提前中途换车,公共自行车管理平台会重新对其记时。市民在还车时,要根据语音提示还车,还车后注意查看还车是否成功,也可以在还车后到站点机柜上查看一下还车情况。同时,不要把借车卡借给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