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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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如何报销住院费?
  眼看到了年末,很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咨询跨年度住院报销的相关事宜。市民李先生问:“我的家人生病住院,眼看着2015年就要过去了,但医生说年前出不了院,不知跨年度住院该如何结算报销?”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跨年度住院的参保城乡居民入、出院年度连续参保的,住院医疗费全部参与计算,按照入院时年度补偿标准计算报销费用;跨年度住院的参保城乡居民出院年度新参保的,只计算新参保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出院时所在年度补偿标准计算报销费用;跨年度住院的参保城乡居民出院年度未参保的,只计算上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上年度补偿标准计算报销费用。 

  记者  郭阳阳 黄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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