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跨年度住院的参保城乡居民入、出院年度连续参保的,住院医疗费全部参与计算,按照入院时年度补偿标准计算报销费用;跨年度住院的参保城乡居民出院年度新参保的,只计算新参保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出院时所在年度补偿标准计算报销费用;跨年度住院的参保城乡居民出院年度未参保的,只计算上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上年度补偿标准计算报销费用。
记者 郭阳阳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