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菏泽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为我市质量强市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在企业评审方面,体现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导向,突出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诚信建设和社会责任;在个人评审方面,突出为提升质量做出贡献的质量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已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今年不再对个人和组织进行评审。具体条件需符合《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菏泽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菏泽市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规定要求。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各类组织和个人请于2015年9月25日前,向所在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自愿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三、有关事宜
1、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由菏泽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
3、有关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hz12365.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
联系电话(传真):0530—5927008
联系地址:菏泽市开发区郑州路888号1号楼208房间
电子邮箱:hzszlk@126.com
菏泽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