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上,法学专家结合国内外司法实践、理论实务研究和行政诉讼体制以及改革实践,从修法背景、行政主体资格、法定程序、行政职权、适用法律、证据制度等条文,对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了逐一剖析与详细解读,并结合自身执业经验与现场学员交流了相关法律服务发展方向。
参训人员普遍表示获益匪浅,自身的行政法专业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思维理念得到了有效升华。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将会更加诚信务实,在专业知识上精益求精,全面担负起“律师”这个职业赋予的社会使命,努力为全省民主法制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