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了人民陪审工作,先后有1400余人担任或曾经担任过人民陪审员,累计参审案件30000余件。为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探索“分类随机抽取”模式,严格规范人民陪审员确定程序,有效杜绝“长期驻庭”、“编外法官”等现象,切实解决“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问题。为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案件参审率,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确定了基层法院不低于85%、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数不低于3件的目标。今年1-10月份基层法院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90.3%,人均参审案件9.4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促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