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3日 星期二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鄄城检察院批捕首起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苏衍果 记者 焦同帅)近日,鄄城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曾某依法批捕,这是该院近年来批捕的首起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案件。

  2012年,曾某组建一养鸭协会,向肉鸭养殖户提供鸭苗、饲料、兽药和技术服务,并负责与食品公司签订成品肉鸭收购协议。今年6月8日,曾某向鄄城县阎什镇申庄村村民申某某放养了4800只鸭苗,并与巨野县某食品公司签订了成品肉鸭收购合同。申某某在养殖期间,肉鸭出现死亡情况。曾某遂安排技术员张某某向申某某送去了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金刚烷胺,申某某将金刚烷胺全部给肉鸭喂食。7月19日,公安机关对该批肉鸭下发了查封通知书,但曾某仍将成活的3800多只肉鸭出售给了巨野县某食品公司。近日,曾某被鄄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时政新闻
   第03版:综合新闻
   第04版:科技·广告
   第05版:文学副刊
   第06版:健康·广告
   第07版:时事新闻
   第08版:民生
唱响孝老爱亲赞歌
图片新闻
“捷豹”避让落水理赔遭拒 法院认定保险合同约定有效
爱心涌向残疾女教师
牡丹区交通运输局举行文艺专场演出
国庆旅游火起来
涉嫌诈骗5万元 云南一少女被刑拘
鄄城检察院批捕首起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交警出禁停令开罚单效果初现
赃款退还受害人
文明购物 请给“孤儿商品”安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