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3日 星期二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菏泽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延期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本报讯 (记者  周天宇)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呈报的《关于火车站广场延长收费期限的函》,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批复,决定从本月起延期执行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同时对免收停车费车辆停车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调整为半小时以内,此举则体现城管部门的人性化管理。

  根据两部门的批复要求,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大、中、小型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大、中型车每小时每车3元,小型车每小时每车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大、中型车30元/24小时,小型车20元/24小时。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两轮车每车每次1元,三轮车每车每次2元。营运车辆实行月卡管理,小型车每车每月100元,大、中型车每车每月300元。而此前,大、中、小型车辆则执行15分钟之内免收停车费,大大方便了送客车辆的停放。

  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城市公交车、循环进出的出租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及其他特殊车辆则继续执行免费停车的规定。

  据悉,该标准有效期自今年9月1日起至明年8月31日止。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免收停车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以内改为半小时以内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时政新闻
   第03版:综合新闻
   第04版:科技·广告
   第05版:文学副刊
   第06版:健康·广告
   第07版:时事新闻
   第08版:民生
第十一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闭幕
建国65周年老年书画大赛举行
菏泽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延期
图片新闻
上海黄浦区六大城市地标将建“慢行区”
市地税局提升重点税源管理质效
沈阳未来兴建过街设施、停车场尊重民意
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青海成立首家院士工作站助力新能源发展
盛世兴林
报头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