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解决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热点难点问题,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对于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做出全面规范。5月13日,召开全市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成立“阳光低保”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出台《菏泽市“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的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5月上旬,市民政局组成5个调查组,分别由局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调查活动,对随机抽取的30个乡镇、90个行政村的所有低保户,家庭与共同生活人口、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保障情况、资金发放以及乡、村低保公开公示情况,逐村、逐户进行了全面入户调查,摸清了农村低保的底子,为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打造阳光低保奠定了基础。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我市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先后20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50元,比去年提高了5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2400元,比去年提高了400元,达到了省政府对西部地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要求。目前,全市城市低保达到55894人,覆盖面达到3.17%;农村低保达到364440人,覆盖面达到4.79%,覆盖面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