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汉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蒋玉锁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陈卫华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昌安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路凤娟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雷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徐峥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田佰旺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天正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学军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曹肖冰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韩文明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袁素华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于博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建民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毅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聂震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效谦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蒋玉锁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卫华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福合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昌安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路凤娟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峥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永汉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田佰旺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曹肖冰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天正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淑梅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卫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