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是公民的基本权益,“死有所葬”是最后的尊严。然而,现实的尴尬却是两个极端。在城市,市场化的道路让殡葬服务行业本质上的公益性已丧失殆尽,动辄几万元的经营性墓地常让市民们感叹“死不起”、“葬不起”。而在农村的一些地区,村民们则把去逝后的亲人安葬在自家承包的田地里,采用旧葬方式大操大办、火化后装棺重葬、高堆土坟等现象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所以,我们不难看到,殡葬服务行业对暴利的追逐,已演化成为一个事关社会和谐的民生难题。而广大乡村田间地头群起的坟堆造成活人与死人争地现象日趋严重。这样的现象不但浪费土地、破坏绿地、污染环境、也造成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疯狂漫延。
确切地说,国家提倡殡葬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好事。然而,这项政策自出台之日就不断地和千百年来的墓葬“旧俗”产生着激烈的对抗。对抗的结局至今仍然是墓葬旧俗在一些地方积习难改。积习难改的原因,除了旧的习俗有着一定的群众性基础使然,在某种程度上却暴露出一些地方在殡葬服务上存在着的重管理,轻服务的弊端。
所以,要想让公众转变传统殡葬观念,树立文明、节俭、绿色、节地的殡葬新风,只有通过公共政策的引导,大力推广一乡一村单独规划建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的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把到处分散的墓穴集中管理,把一家一户、或家族式的祭祀方式改变为公共活动,这样,才可以加强政府对殡葬活动的监管。才可以让逝者有着最后的尊严。也只有让公益性墓地未来成为墓地规模的主流,提倡文明殡葬和祭祀方式才不会成一句空话。
不管怎样,这种经历了几千年的 “厚葬”、“土葬”传统和市场化的殡葬服务模式毕竟已无经法适应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要求,以新的形式和方式破解民生难题是各级的现实选择。山东省出台的这项措施,无疑是一种全新的积极探索。 王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