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要求,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活动,对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关心国防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全市各级关心国防、支持国防,不断促进党管武装工作制度的落实。评选采取单位自评和统一考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综合考察,这次脱颖而出的标兵单位和个人,积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解难题、办实事,在开展国防教育、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方面事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