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9日 星期五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A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据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记者 李峥巍)“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18日印发《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制订出租房屋人均面积等标准,对“打隔断”等群租乱象进行整治。

  通知要求,房屋出租过程中,应当以房屋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此外,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绍兴

行政审批“中介超市”打破垄断提高效率

  新华社杭州7月18日电 (记者 韦慧裘立华)浙江省绍兴县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涉企项目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并向全国发出邀请,只要符合条件的审批服务中介都可到绍兴县开展业务,期望打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垄断,提高审批效率。

 贵州

大学生创业首次轻度违规不处罚

  据新华社贵阳7月18日电(记者 潘德鑫)贵州省工商局出台新规赋予大学生创业“特权”,多种常规经营项目可无执照试营业,创业期间首次轻度违规不予行政处罚。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A01版:要闻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时事新闻
   第A04版:广 告
让百姓共享发展成果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开心农场”摘葡萄
西张桥村:驼峰上流动的“影楼”
市防办部署防范强降雨过程
解维俊率团到德州学习考察信访工作先进经验
我市8项目纳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东明开通瓜菜运输“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