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媒体及户外广告监测、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的非法宣传和打着医学科研、专家学者以及保健、中医等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同时加强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就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根据要求,各县区要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每3天报1次,并于12月23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市卫生局将组织专人对各县区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医突出的县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执法不力、失职渎职的监督员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建立专项执法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医疗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