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发货和装卸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建设、企业销售档案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许可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市安监部门对每个县区的整治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6家,查出安全隐患46条,其中现场整改39条。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县区从各自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检查规范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装卸环节的安全行为。成立危化品运输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播放、刊登案例类宣传片和预防事故的常识,提高危化品运输人员对危险品运输事故的防患意识。针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危化品现状、安全监管状况以及存在主要问题,从源头管理、动态监控、联合执法、应急救援四个方面,建立健全防范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工作机制。
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按照工作要求,对车辆及其他安全生产设施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于车辆的安全标志标识、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做了详细的检查。对车辆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检查车辆在线率,并做好监控记录,对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统一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并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落到实处,定期组织演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一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消除措施。明确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并落实了安全生产职责,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操作规程等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